競買須知
一、本公司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?;しā?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》之規定,本場拍品已報文物管理部門備案、批準。本場圖錄中的拍品本公司不代辦出境手續,并不再標示禁止出境符號,買受人需要將拍品帶出境的應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?;しā紛孕械轎奈錒芾聿棵虐燉沓鼉呈中?。
二、競買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登記后,領取競買號牌,并預交五萬元人民幣作為競買的保證金。競買大額拍品需追加不低于拍品總額的20%保證金。
三、競買人需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競買牌號,未經本公司書面認同,競買人不得將自己的競買牌號出借他人使用。否則,競買人須對他人使用競買號牌競買拍品的行為負全部責任。
四、競買人應在拍賣之日起十天內付清全部款項,逾期未付清者,保證金不予返還,并保留進一步追究該買受人違約責任之權利。
五、買受人以支票、匯款方式付款的,經銀行確認后方可提貨。
六、競買人不能親自到場競買的,可以委托本公司代為競買,須提前辦理委托競買手續。
七、拍品在印刷、圖錄、投影中色彩、形態比例與原作有差別的應以原作為準。